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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浅谈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
新闻中心
浅谈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
发布时间:2010-02-01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231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其实,有关电动自行车的争议旷日持久,不少地方更是明令禁止电动车上路。令人奇怪的是,各地政府的“禁电令”并没有改变民众对电动自行车的热情。
  业内人士指出,200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》,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辆来管理,从法律上赋予了电动自行车的合法性,但在实际执行中,遭遇了不少地方的软抵制,电动自行车面临要么一禁了之,要么身份始终未明的尴尬。
  有业内人士指出,《电摩标准》的出台,是为了整顿交通安全,更好地管理电动摩托车。但是这个安全之名,在数据面前,似乎又显得无力。“在电动自行车事故中,95%是由于被撞,而不是电动自行车撞死人”。《电摩标准》在事实上把电动自行车划入机动车领域,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。
  一直反对“禁电令”的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撰文表示,说电动车是马路杀手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。首先,电动自行车的发展不会导致非机动车的增加,多一辆电动自行车就会少一辆普通自行车,非机动车的总量不会上升;第二,电动自行车的占用道路的宽度和自行车一样的,都是由人的宽度决定的,既然总量和宽度都没有增加,有了电动自行车后,非机动车对道路资源的总体占用就没有增加;第三,电动自行车的速度比自行车快,它在道路上停留的时间就要比自行车少,非机动车道的通行流量也加大了,应该是有利于提高非机动车道的交通效率。另外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,电动车的发展会延缓机动车数量上升的速度,对缓解机动车道的交通拥堵也有好处。
  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委员会主任陆金龙表示,“准车质量大于40公斤,就是列为机动车了,车速大于20公里,也被列为机动车,从这两个最关键的技术数据来看,将有大量车速大于每小时20公里的电动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,将大大增加车祸的发生率。如果在慢车道上将减少这种车祸发生率。”
  不过也有专家表示,迅速增长的数字和电动车性能的发展也为城市交通增加了安全隐患。标准化管理其实有助于维护公共安全。
一些专家建议,中国应该鼓励“泛自行车”交通,增加电动自行车和轻型电动车,稳定这个没有能源和污染压力的绿色交通群体,政府应该为“泛自行车”车辆的使用做好必要的保障工作,确保它们的路权和快速通行权。
  目前,欧美、日本等国家政策上给予电动自行车拥有者以优惠政策。在美国很多地方,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或者自行车者政府给予一定补贴。在日本,采购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都有补贴,并且设计了比较合理的交通模式。